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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范“自媒體”醫療科普行為!四部門發文→8月1日,中央網信辦秘書局、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、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綜合司四部門聯合發布《關于規范“自媒體”醫療科普行為的通知》。要點如下: 分類核查認證賬號資質 網站平臺應進一步完善醫療“自媒體”賬號資質認證工作,對申請相關資質認證的賬號,區分醫療機構從業人員、醫學院校人員、醫藥研發機構等不同醫療領域人員類型,分類開展賬號資質核查。 對醫療機構從業人員,劃分醫師(中西醫)、護士、藥學技術人員、醫技人員、科研人員等類型,分類核查醫師資格證、醫師執業證、護士執業證等資質證件,醫療機構出具的在職證明(具體到科室)等材料。 清晰展示賬號資質信息 網站平臺應在資質核驗基礎上,在賬號主頁顯著位置強化認證信息展示,主要包括: 醫師資格證、醫師執業證、護士執業證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(藥學)等相關資質證件的名稱、專業范圍等主要信息; 醫院科室/學校學院/研發機構部門等準確名稱; 是否在職,簽約的MCN機構名稱等。 保障用戶清晰知曉賬號運營者專業背景、從業經歷等情況,以便用戶全面評估“自媒體”賬號發布醫療科普內容的權威性、專業性。 嚴格標注醫療科普信息來源 網站平臺應明確要求提供醫療科普內容的“自媒體”賬號,對發布轉發醫療科普信息的真實性、科學性負責。 引用轉載專業醫療科普內容、引用醫療安全等舊聞舊事、結合醫療領域素材擺拍劇情、借助人工智能技術生成合成醫療科普信息、分享傳播真實健康經歷的,需嚴格標注信息來源或生成合成內容標識。 不得惡意編造、散布虛假信息,不得隨意拼接發布不準確信息。 認真做好資質核驗工作 網站平臺應進一步強化醫療科普領域認證材料的真實性審核,對證件、單位證明的時間期限、落款部門等明顯可核查的情況,需嚴格比對核查。對醫生、護士等執業信息,需通過國家衛生健康委官方信息查詢渠道進行查驗比對。 嚴禁無資質賬號生產發布專業醫療科普內容 網站平臺應進一步完善用戶協議,依法依約加強專業醫療科普行為管理,按照“復審存量、嚴管新增”原則,嚴禁無資質賬號生產發布專業醫療科普內容。 嚴格復審存量醫療科普“自媒體”賬號,對未認證的賬號通知其2個月內完成資質認證。 對新注冊的“自媒體”賬號,不經醫療資質認證,不得生產發布專業醫療科普內容。 嚴禁違規變相發布廣告 網站平臺應明確告知“自媒體”賬號不得以介紹健康、養生知識等形式,變相發布醫療、藥品、醫療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。 介紹健康、養生知識的,不得在同一頁面或者同時出現相關醫療、藥品、醫療器械、保健食品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地址、聯系方式、購物鏈接等內容。 嚴處違法違規信息及賬號 網站平臺應堅決清理傳授無底線蹭流量打造“網紅醫生”、借兩性健康知識傳播色情擦邊內容、利用AI編造發布涉醫領域同質化文案、編造健康故事售賣商品或藥品、假冒醫生身份開展科普、為售賣保健品鼓動拒絕就醫等違法違規信息。 對存在不按要求或虛假標注信息來源、無資質認證且持續生產發布專業醫療科普內容、違規發布廣告、不遵守醫療科普行為規范等問題的賬號,要依法依約采取取消互動功能、清理粉絲、取消營利權限、禁言、關閉等梯度措施。 編輯:金文婕 審核:王仕偉 版權聲明:如有侵權 請聯系刪除 |
